预约诊疗工作制度
1.制定目的
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,优化预约就诊流程,缩短患者等候时间,改善患者就医体验,特制定本制度。
2.名词定义
预约诊疗是患者提前安排就诊计划,按预约时间到院就诊和检查,减少等候时间,降低院内感染的风险。
3.主要内容
3.1 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,门诊部工作人员具体实施。
3.2 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、复诊和社区转诊患者,所有号源提前一周开放。
3.3 提供以微信公众号、小程序为主,电话、自助机、综合结算窗口等预约方式相互补充的个性化预约方案。
3.4 医院通过各种方式如:网络平台、显示屏、公示栏、宣传单等加大预约诊疗服务的宣传。
3.5 预约挂号一律采用实名制。患者预约就诊时,应提供真实、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。
3.6 预约诊疗采取分时段预约,预约患者应在其约定时间段内,及时来院就诊。
3.7 采取多种形式公开医务人员的出诊信息,以方便群众预约和就诊。
3.8 为了保障预约服务工作有序开展,门诊出诊医生应严格按要求出诊,不得随意停诊。特殊情况下需要变动时,应提前公告,做好解释工作,取得病人理解,同时安排同资历的专家进行替诊。
3.9提倡诚信预约。累计 3 次无故爽约者,将在此后三个月内无法享受预约挂号服务。
3.10 对患者就诊过程中遇到的预约问题,门诊医务人员应落实首问负责制,积极协调解决,避免互相推诿。
4. 附则
4.1 规定由北京积水潭医院聊城医院门诊部负责解释。
4.2 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5.参考文献
5.1 《三级医院评审标准(2022年版)山东省实施细则》2022.12
5.2 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2022.5
5.3 《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》 2022.6